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共识,减少CO<sub>2</sub>等温室气体排放是减缓气候变暖最重要的措施。2015年,继《京都议定书》之后,全球第2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巴黎协定》正式通过,为2020年之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做出安排,即:较工业化前的气温水平,全球平均气温升高幅度应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努力做到升温在1.5摄氏度之内,并且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2016年10月,国际民航组织(ICAO)建立了全球第一个行业减排机制——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机制(CORSIA),已确定2050年前实现国际航空业净零排放的目标。截至2022年7月,在ICAO所有193个成员国中,已有133个国家自愿提交国家行动计划,覆盖全球航运业务量的98.2%。其中,我国更是在2021年3月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提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2024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再次强调加强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研发应用。
一、基本情况
一是国际组织积极推动。全球航空业碳排量占交通领域排放量12%,在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中占比为2%。由于航空运输对功率、运距、载重量和安全的要求严苛,当前业界公认航空发动机将长期延续现有技术。在碳中和目标下,国际航空业制定了积极的碳减排计划。国际民航组织(ICAO)建立了全球第一个行业减排机制“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机制(CORSIA)”,已确定2050年前实现国际航空业净零排放的目标。
二是国内市场发展空间广阔。与传统航煤相比,SAF可实现全生命周期内减少50%—90%二氧化碳排放,是2050年以前实现国际航空业净零排放的主要技术路线。中国是全球第二大航煤消费国,预计2025、2030、2035年国内航空燃料消费量将分别达到5000、7000和8000万吨左右,由此带来的发展与减排矛盾更加突出,中国航空业需要在保持业务增长的同时应对降低碳排放的挑战,对SAF需求量巨大。
三是政策支撑强劲有力。欧盟在2022年提出从航空碳排放交易体系(ETS)中支取16亿欧元,用于补贴航司的SAF应用。美国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对SAF的补贴等政策支持,但没有做出强制性要求,并通过《减少通胀法案》,给予使用特定SAF的航司1.25~1.75美元/加仑的退税优惠。2024年7月31日我国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指出,加强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研发应用。
四是能源央企具备较好基础。技术方面,中国石化2009年启动SAF研发,其后开展了一系列示范性生产;中国石油于2011年完成首次生物航煤验证飞行,在“十三五”和“十四五”期间开发了生物航煤工艺包;生产销售方面,我国已获得生物航煤适航许可,使用SAF可为航空公司带来环保和减排收益,其额外成本可通过旅客燃油税或政策补贴进行分摊。
二、存在问题
一是生产成本高、原料供应受限。在生产成本方面,燃料成本占整个民航业运营成本的25%~40%,SAF成本为传统航煤的2—8倍,高成本成为制约SAF规模化推广的首要因素。在原料供应方面,已获认证的多种生产工艺都面临原料可得性和规模化收集问题。面向长远,理想的技术方案是利用二氧化碳和绿氢合成SAF,但这一工艺还有一些商业模式问题待突破。
二是顶层政策引导不足。近年来,美国、欧洲等多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纷纷出台民航运输减碳计划,此类政策对SAF等生物燃料的发展起到最直接的推动作用。其中,欧盟计划在2025年生产能力达到850万吨/年(油脂加氢技术为主、醇喷合成技术为辅);美国计划到2030年将产能提高至900万吨/年(醇喷合成技术为主、油脂加氢技术为辅)。我国并未对SAF产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现行的SAF制度规则以分散的调控政策为主,尚未形成全面的框架规则。仅中国民航局于2022年发布《“十四五”民航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力争“十四五”期间SAF消费量达到5万吨、2025年当年达到2万吨,但并非强约束性目标。而且我国关于SAF的针对性补贴、碳抵消机制等仍存在制度空白。
三是供应链体系不完备。从整体看,中国SAF产业链各环节仍处于初级阶段,对其消费没有强约束力目标,需要进一步明确发展路径。当前,美国、德国、芬兰等燃料生产大国已在积极推动SAF供应链体系走向成熟。与欧美相比,我国SAF供应链存在产能不足、成本过高等问题,需尽快建立成熟、稳健的生产供应体系,以提高我国产业链体系水平。
三、意见建议
一是加快相关政策制定。建议国内相关部委联合制定政策,明确SAF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减排量纳入航空公司排放强度下降指标考核体系。
二是探索新工艺新原料。工艺方面,在各地建立废弃油回收机制,就近回收、合理布局扩大生产规模,探索适合我国的商业模式;原料方面,建议在不触碰耕地红线的前提下,逐步扩大能源作物种植。
三是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引导企业与科研机构强化技术创新,尝试联合研究、攻关和示范,寻找并扩大双方在技术成果商业化应用中的收益交集。(高洁 胡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