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络空间的“蝴蝶效应”正深刻重塑社会治理逻辑,当前网络生态呈现“三极化”特征:信息过载与真相稀缺并存、情绪宣泄与理性讨论对冲、技术创新与监管滞后博弈,这种复杂性要求治理者既要看到“键盘侠”的群体性迷失,更要洞察平台算法的“信息茧房”效应。一方面,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 显著提升,如“五险一金补贴”诈骗事件中,人社部门通过网络快速辟谣,彰显了舆论监督的正向价值;另一方面,非理性言论的破坏力触目惊心,“罗一笑事件”的多次反转撕裂社会信任,而4月“成都地铁事件”更揭示了网络暴力对个体的毁灭性打击。
三河市强换商户招牌事件中,地方政府沉默应对舆情,网民未审先判加剧矛盾,最终需央媒介入呼吁公开回应。这种“以暴制暴”的思维源于三方面失衡:信息获取碎片化:大部分网民依赖短视频获取新闻、责任边界模糊化:一些网络暴力参与者认为“法不责众”、价值判断绝对化:存在“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思维。
虚假信息传播速度是真相澄清的6倍,如“扫码领补贴”骗局通过社交平台扩散,平台责任缺失体现在:算法推荐机制的“流量至上”导向、内容审核的滞后性、用户权益保护的薄弱。
在网络空间治理中,多头管理和制度短板的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制约了治理效能的提升。一方面,我国网络监管长期处于多头管理状态,涉及多个部门,包括互联网新闻办公室、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等,甚至国家安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具备一定的监管权。这种多头管理导致“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等问题,使得监督效力与执行力度大打折扣。
破解网络治理难题,需构建网民、平台、政府“三力”协同的治理体系。提升网民自律力是筑牢治理根基的关键,应建立“信息三问”认知机制——面对信息先核实来源是否权威、逻辑是否自洽、情感是否过载;推广“网络公民教育”,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纳入中小学课程,构建“青少年网络素养认证体系”;倡导“知之为知之”的理性态度,反对“不懂装懂”的跟风批判。
增强平台责任力离不开技术赋能与制度约束的结合。平台应建立敏感词动态过滤、异常内容自动取证等智能治理系统,通过算法纠偏提升正能量内容推荐权重;严格落实《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完善用户权益保护机制,平衡技术创新与社会责任,从“流量至上”转向“价值引领”,让技术真正成为精准治理的“加速器”。
凝聚政府治理协同力,让法治护航网络。主动公开是化解危机的“先手棋”,制度完善是长治久安的“压舱石”,建议将舆情应对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建立“舆情风险评估-预案演练-效果复盘”全流程管理体系。在网络时代,法治是维护网络秩序、保障网络安全的关键力量。我国通过不断完善网络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为网络强国建设筑牢法治根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让法治护航网络发展的每一步。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更非情绪的“垃圾场”。从“成都地铁事件”到“三河舆情危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修订到“清朗”专项行动,我们正在探索一条“技术-法律-伦理”协同治理的新路径。从个体自律到平台履责,再到政府法治保障,三者构成网络治理的有机整体。唯有统筹技术治理、法律规制与伦理建设,推动网民“慎思慎行”、平台“守土尽责”、政府“统筹协同”,才能形成治理合力,让网络空间既保持创新活力,又坚守法治底线,为中国式现代化构建风清气正的数字空间。(临湘市司法局 童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