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灵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汾河流域灵石段与石膏山水库开展禁渔期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保护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与渔业资源,推动全县渔业可持续发展。
活动期间,工作人员深入沿河村落与集镇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条幅以及在汾河沿岸巡查等方式,向群众大力普及禁渔政策,增强群众的水生态保护意识。
据了解,汾河流域灵石段的禁渔期为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1200余份宣传资料,悬挂9条横幅,现场为120余人讲解了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禁渔期制度。为加强汾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助力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灵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皇甫鹏辉表示:“”禁渔期内禁止在汾河流域开展一切形式的捕捞,垂钓活动,将严厉打击违法禁渔期规定的各类违法行为,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张永祥 刘辉)